GJB 150.9A-2009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9部分 湿热试验 标准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02 18:11:05
GJB 150.9A-2009 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9部分 湿热试验 标准解读

试验顺序
1)一般要求:见GJB 150.1A-2009中的3.6.
GJB 150.1A-2009 3.6
试验顺序应根据试件的特性、具体工作顺序、预期使用场合、现有条件、各个试验环境的预期综合效应等因素确定。确定寿命期中环境影响的顺序时,需要考虑装备使用中会重复出现的环境影响。在确定试验顺序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1)利用预期寿命期事件的顺序作为通用的试验顺序。某一试验在其他试验之前、之后或与其他试验组合进行都各有优点。当本标准各部分推荐了某种试验顺序时,一般应按其进行试验;若选用其他试验顺序,则应得到订购方的批准。除本标准各部分中另有说明外,不应为减轻试验效应而改变试验顺序。
1.2)建立装备性能和耐久性的累积效应与试验顺序的的相互关系,该试验顺序是装备按照其任务剖面经受相应应力的顺序。有关各方应尽早参与该试验顺序的确定,确保试验效果可靠、符合实际,并且可以追溯。
2)特殊要求:若湿热试验对同一试件的其他后续试验有影响,则应将湿热试验安排在这些试验之后。同样,由于潜在的综合环境影响没有代表性,一般不宜在经受过盐雾试验、沙尘试验或霉菌试验的同一试件上进行本试验。

试验持续时间(一般最少10个周期,240h,但需要预处理24h,试验至少需要264h)
试验以24h为一个循环周期,最少进行10个周期。一般10个周期足以展现湿热环境对大多数装备的潜在影响。为了使湿热试验结果更真实地反映装备耐湿热环境的能力,可按有关文件的规定,延长试验持续时间。

试验中性能检测时机
如果装备应在湿热环境中工作,则应每5个循环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检测。低温高湿段(温度:30℃,相对湿度95%)接近结束前4h内,对被试品进行检测。

GJB 150.9A-2009中规定的试验方法,具体如下:
a)初始检测/试验前检测
试验前所有试件均要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检测,以取得基线数据。检测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将试件安装在试验箱内;
2)按规定的技术状态准备试件;
3)全面目视检查试件;
4)记录检查结果
5)根据技术文件进行工作检测(适用时),并记录结果。
b)试验程序/试验运行
步骤1:将试验箱内温度调节至23℃±2℃、相对湿度50%±5℃,保持该温度、相对湿度条件24h。
步骤2:将试验箱内温度升至30℃,将试验箱内相对湿度调节至95%。
步骤3:保持箱内相对湿度为95%,在2h内将试验箱内温度从30℃升至60℃。
步骤4:在温度为60℃、相对湿度为95%条件下保持6h。
步骤5:在8h内将试验箱内温度降至30℃,降温过程中,保持箱内相对湿度在85%以上。
步骤6:在温度为30℃、相对湿度为95%条件下保持8h。
步骤7:重复步骤3~步骤6,共进行10个周期试验。
注:一个循环周期为24h。
步骤8:调节温湿度条件使其达到标准大气条件。进行性能检测以便与试验前检测结果对比。全面目视检查试件,并记录试件在湿度条件下暴露引起的变化情况。
在第5周期、第10周期低温高湿段(温度:30℃,相对湿度95%)接近结束前4h内,对被试品进行检测。
湿热试验条件
试验阶段
温度℃
相对湿度%
时间h
周期d
升温阶段
30→60
95
2
10
高温高湿阶段
60
95
6
降温阶段
60→30
≥85
8
低温高湿阶段
30
95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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