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23.34-2012(IEC 60068-2-38:2009)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Z/AD:温度/湿度组合循环试验 标准分析

发布时间:2022-01-06 10:17:32
GB/T 2423.34-2012(IEC 60068-2-38:2009)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Z/AD:温度/湿度组合循环试验 标准分析

1 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部分提供了一种组合试验方法,主要用于元器件类试验样品,以加速方式来确定试验样品在高温/高湿和低温条件劣化作用下的耐受性能。

2 试验说明
试验是温度/湿度组合的循环试验,用来揭示试验样品由不同于吸湿的“呼吸”作用导致的缺陷。
本试验与其他湿热循环试验不同,由于下列原因提高了本试验的严酷等级: 
a.在给定的时间内有更多次数的温度变化或“呼吸”作用; 
b.温度循环变化范围更大; 
c.温度循环变化的速率更高; 
d.包含多次0℃以下的温度变化。 
加速的“呼吸”以及吸附在试验样品缝隙中水分的结冰效应是本试验的基本特点。但要强调的是,只有缝隙足够大以致附着的水分能够渗入时,结冰效应才会出现,这种情形通常发生在金属组件密封处或引线端的密封处。冷凝的程度主要取决于试验样品表面的热时间常数。对于很小的试验样品冷凝可忽略不计,但对于大试验样品则是显著的.同样,具有较大带空气或气体空隙的试验样品,其“呼吸”作用将更明显,但同时试验的严酷程度也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试验样品的热特性。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循环次数为10次,每次24h。

3 试验设备
试验样品暴露于湿热后,接着暴露于低温,两种暴露可在一个试验箱或在两个试验箱内进行。除非另有规定,在湿热试验的第一次循环前,试验样品应处于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在“标准干燥条件”下(温度55℃±2K,相对湿度不超过20%)放置24h,在初始检测前试验样品应在标准大气条件或相关规范规定的条件下达到温度稳定。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对试验样品进行外观检查并进行电气和机械性能检测。试验样品应于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并按已知的正常状态或相类范的规定安放于湿热箱内行10次,循环每次循环为24h。

4 试验程序
4.1预处理(见图1):
除非另行规定,在第一次湿热循环前样品要在不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在55±2℃、相对湿度不超过20%放置24h,然后使样品在正常的试验大气条件下在初始检测前达到温度稳定。

图1 预处理

4.2 24h循环说明:
头9次循环任意5次循环,试验样品暴露于湿热环境后要进入低温,见图2。

图2 暴露于湿热后暴露于低温
a.在完成温度/湿度分循环(无低温暴露的24h循环)16H后,试验箱应保持温度25℃±2K、相对湿度(93±3)%,时间最少1h,最多不超过2h.
b.然后降低箱温或将试验样品转移至另一低温试验箱内。如果采用两箱法,则转移时间应在5min内。从循环开始后17.5h起,箱内温度应开始降温,并在循环开始后18h内降到-10℃±2K.
c.从循环开始后18h起,箱内温度应保持为-10℃±2K,持续时间3h。在整个低温分循环期间不规定相对湿度的要求。
d.从循环开始后21h起,箱内温度开始升温,并在循环开始后22.5h内升至25℃±2K(见图2)。如果采用两箱法,则试验样品的转移应在10min~15min内完成。
e.箱内温度保持为25℃±2K,直到24h循环结束。在此期间相对湿度应为(93±3)%。

4.3无低温暴露的24h循环描述 
适用于前9次循环中其余4次循环,在箱内温度保持为25℃±2K、相对湿度(93±3)%直到24h循环结束见图3。

图3 暴露于湿热后未暴露于低温
在每个24h循环始时的温度应控制为25℃±2K,相对湿度为(93±3)%: 
a.试验箱的温度在1.5h~2.5h内,应连续升到65±2K,在此期间相对湿度应保持在(93±3)%; 
b.试验箱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分别保持为65℃+2K和(93±3)%,直到循环试验开始后5.5h; 
c.试验箱的温度在1.5h~2.5h内降至25℃±2K,在此期间相对湿度应保持在80%~96%范围内; 
d.自循环开始后8h起,试验箱的温度应在1.5h~2.5h内应再连续升到65℃±2K。在此期间相对湿度应保持为(93±3)%; 
e.试验箱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分别保持为65℃±2K和(93±3)%,直到循环试验开始后13.5h; 
f.试验箱的温度在1.5h~2.5h内降至25℃±2K,在此期间相对湿度应保持在80%~96%范围内; 
g.试验箱继续稳定保持为温度25℃±2K,相对湿度(93±3)%,直到低温分循环开始或24h循环结束。

4.4最后循环描述 在最后循环结束后,试验应保持温度为为25℃±2K,相对湿度为(93±3)%,然后进行最后检测。
友情链接:
CNAS官网 | 新浪博客